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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药实验中心管理规则

作者: 时间:2022-06-02 点击数:

一、实验中心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。在实验中心进行教学、科研活动,必须根据教学、科研计划的要求,经实验中心主任统一安排方可进行。

二、进入实验中心的一切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做到文明、肃静、整洁,保持室内良好的环境和秩序。

三、非本室人员到实验中心做实验或使用仪器设备时,需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。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接受,操作人员无权私自接受外来样品或外借仪器设备。

四、一切无关人员(来访、参观、来我室联系实验的除外),不得随意进入实验中心,更不允许随意动用实验设备和工具。

五、使用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,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若发现丢失、损坏等情况要立即报告实验中心主任,以便及时处理。

六、实验中心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件,更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(雨伞、书等必备物品除外);对易燃、易爆物品,有毒物品及辐射物质等要设有专库或专处存放,并指定专人保管。

七、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各司其职,做好分片管理。同时要求做到团结协作,积极完成各项任务。

八、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工作,一旦发现事故,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实验中心主任。

九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,不随意排放废气、废水、废物等,不得污染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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