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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药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
作者: 时间:2022-06-02 点击数:

一、学生上实验课,必须按时进入指定的实验室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迟到10 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实验室。室内禁止喧哗、打闹,不准乱扔纸屑杂物,不准随意动用室内设施。

二、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仔细阅读实验指导书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、原理。

三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,方可动手实验。实验过程中,必须仔细观察,积极思考,认真记录各种数据,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。

四、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。

五、爱护仪器设备和室内设施,使用前详细检查,使用后整理就位,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。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、器皿、试剂和水电开关。节约药品和材料,不允许将任何公物带出实验室。

六、实验时若出现事故,应及时切断电源、水源、火源,向教师报告,并保护好现场。

七、凡丢失、损坏实验设施及物件,应主动说明原因,写出书面报告,接受检查,并按《湖北中医学院设备器材损坏、丢失赔偿处理办法》酌情处理。

八、实验结束后,应清洁实验室环境,整理实验用具,检查水电开关,关好实验室门窗,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、工具、器皿及实验记录或报告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九、研究生、专题实习学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,还应由指导老师严加督导,不得带与实验无关的其他同学进入,不得违反实验室所有规定,对不加劝告者,将记录在案,并在填写学生实习意见表时反映出来,对学生一再出问题的带教老师,将视情况反映到有关部门,问题特别突出者将取消其带教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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